纳闽保理是指以折价收购任何个人或机构债务的业务,或纳闽金融服务局批准的其他类似业务。
申请要求
提交的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:
- 来自总行/母公司的承诺函,保证承担其纳闽分行/子公司因经营而产生的任何责任。
- 担任总监、董事、首席职员和董事部的人选,必须是拥有良好背景记录的人士,并在委任该职位之前预先取得纳闽金融服务局的书面批准。
- 一份商业计划详细列明申请者的经营方式和策略。
- 过去两年的经审计财务报表,如适用。
- 任何其他与此申请相关的资料。
营运要求
申请公司:
- 可选择在纳闽设立办事处或通过其注册办事处经营。然而,所有交易须通过纳闽岛进行,并将充足完整的记录与账目保留在纳闽岛。
- 必须保留充足的资金以管理公司的日常营运。
- 只能以外币进行交易,马币只限用于行政费与法定开支。
- 禁止与马来西亚居民进行交易,除非获得马来西亚国家银行的批准。
- 经营业务须符合审慎及合理原则,同时遵守当地的法律和规则。
- 在信笺、信函与其他文件中清楚列明公司名称。
- 须委任一位审计员。
- 须在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后的三个月内,向纳闽金融服务局提交一份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。
- 申请公司也需因应纳闽金融服务局的要求,提供审慎信息、业务营运及在纳闽的业务量及经营方向等数据和信息。
- 若任何公司章程、股权、管理或商业计划有所更动,须通知纳闽金融服务局。
- 遵守纳闽金融服务局不定期发布的其他要求。